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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偶遇“人贩子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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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抬头,她从镜子里看到先前的中年男人不怀好意的盯着她的腿,猥琐都快写满了每根毛发。
    直觉让霁月警惕,她七拐八拐去了餐厅车厢,点了份少的可怜的番茄意大利面。
    车厢来来往往人很多,况且还有列车员,她的安危起码能得到保障。
    再不济,她包里还有防狼喷雾和电击棒,这还是托人弄到的,据说电击棒的威力可以瞬间麻痹一个两百斤的壮汉。
    只是储电量太少,不够用几次,她得省着用。
    天色亮起又暗下,霁月的屁股好像死了一样,被上官瑾折腾一夜都没有这么麻过。
    她起身想要活动活动身体,刚站起来,一个身影从她身后闪过,直接横在了她的椅位。
    躺着的人年纪不大,看着也就二十来岁,但他这速度似乎习惯了绿皮火车的节奏,抢位抢得让人目瞪口呆。
    “看什么看?”
    年轻人环着双臂瞪了她一眼,“这是餐椅,又不是你家客厅。”
    霁月哑然,取过背包走到一旁。
    夜晚的风透过车窗缝隙吹了进来,将车厢里难闻的气味吹散了不少。
    她依稀辨认着周围的景象,发现火车已经驶入了山区。
    四周全是连片的山峦,层层迭迭的,高低相连着,看不清到底有多远。
    她低头看向手机,上头的信号微弱,再行进一段距离,便彻底没了信号。
    霁月倚着车门靠了一会儿,不到五点,列车便提示终点站到了。
    离神溪谷最近的村庄便是这里,再往深处走,便都是人为踏出的小径,没有车子能够经过。
    神溪谷早传是神氏遗留下来的后代搬迁至此,因不许与外族私通,人丁逐渐凋零。
    后人为避开世人,干脆搬到了深山老林。
    神商陆便是回族里等待死亡时遇到了温婉宁,后来她找到了那棵价值连城的幽灵兰花,治好了神商陆的病。
    她提前一步进入山谷,和族里的人搞好关系,指不定能比温婉宁早一步接触到他。
    霁月随着人流下车,火车站雾气环绕,视线只能看见以自身为圆点,半径不到五百米的距离。
    察觉到身后若有若无的视线,她加快了脚步,跟着人群走出车站。
    和城里不同,村野里非常安静,静得连声狗叫都没有。
    大多数人到了终点站还要转车,少部分几个是本地的,出了车站便离开了。
    霁月混在本地人里,寻了几人问神溪谷的方位。
    接连几人都是摆手,说着她听不懂的方言,也不知道是听不懂她说话,还是不知道神溪谷的位置。
    “你要去神溪谷?”
    一道男声在她身后响起。
    霁月回头,就瞧见先前占了她餐椅的男人叼着根狗尾巴草,双手插在马甲前侧的兜里,整个人透着一股吊儿郎当的感觉。
    先前没细瞧,这会儿看清男人的脸,才发现他右脸有一道明显的疤痕,从眉骨过渡到眼皮上方。
    见她盯着自己的额头,他有些不耐烦地拨弄碎发遮挡:“小时候杀鸡砍到的,我可不是什么坏人。”
    “你是本地人?”
    “对啊,山脊村土生土长的,你要去神溪谷干嘛?”
    年轻人朝她走近了几步,视线在她身上上下打量:“不会是也信了什么世外桃源的鬼话吧?”
    传言她多少听了一点,说是有一行大学生意外看了网上传扬的神氏某位后人遗留的野史,称神溪谷乃他先辈寻到的世外桃源,与世隔绝,景色美轮美奂。
    这些大学生便闲的没事干,寻着上面模糊的地图,找到了这里。
    他们在山里折腾了数十天,一直在原地打转,跟鬼打墙一样无法深入,物资消耗光了,就只能悻悻而归。
    霁月不敢暴露过多意图,便顺着他的话点了点头:“人生是旷野,总想看点别人没看过的。”
    “嗤!”
    男人冷嘲:“就你们城里人钱多事也多。”
    “村里人没几个知道路,就算知道也不会带你进去的。”
    他扯下狗尾巴草缠在指尖,眸底暗光一闪而过:“不过我呢,恰好知道神溪谷的具体方位。”
    “真的?”霁月欣喜若狂,“那太好了,你可以带我进去吗?我只要远远看一眼就好,绝不打扰他们的正常生活。”
    “可以是可以,但是吧……”
    男人叼着草根,手指聚拢在她跟前搓了搓,“我是倒卖小玩意儿的,去神溪谷少说也要走个七八天山路,要是路况不好可能还要半个月,这得耽误我多少生意啊!”
    霁月看明白了:“钱好说,只要你带我找到神溪谷,我给你十万。”
    她从口袋里摸出现金,红彤彤的票子一拿就是一沓。
    男人眼睛亮了亮,又做一副为难的样子:“我们这都用莱币,算了算了,走吧。”
    他接过钞票在手里翻了一遍确认真假,转身瞬间将钞票塞进了口袋,领着她往村外走。
    “神溪谷可远了,你准备的吃食够吗?山里可没城里舒服。”
    男人一路走一路踢,破破烂烂的板鞋都能看见开裂的痕迹。
    “对了,我叫任凡仔,你叫什么?”
    霁月警惕地看着他的背影,随口胡诌:“小米。”
    “切,你爸妈给你取得名字也真够随便的。”
    任凡仔轻嗤。
    霁月呵呵一笑。
    那是不如他,他都叫人贩子,她还能说什么。
    任凡仔倒真像山里出生的,爬起山来腿脚轻便,即使鞋底开裂都在打脚了,那速度依旧生风。
    霁月紧赶慢赶,也才不过爬了几百米。
    这不同于景区的石板阶梯,每一步都踏在松软的枯叶中,谁也不知道下脚的地方有什么。
    好在霁月穿的登山裤,裤腿扎得很紧,不至于被树枝划伤皮肤。
    任凡仔带着她爬到一处平地,霁月也不知道走了多久,看山谷的雾气渐渐消散,多半也到了中午。
    太阳在他们的另一侧,她推测着方位,默默记下路线。
    任凡仔并不可靠,她不可能完全靠他。
    “歇会儿不?”
    任凡仔往回看了眼,“那边有颗果树,我去摘两果子充饥。”
    “我包里有……”
    她话还没说完便被他打断:“你省省吧,后面的路上指不定都没有能吃的东西,你把那些留到那会儿,能救命。”
    他这话不假,但她也不敢全然相信,万一他给的果子也有毒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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