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耽美小说 > 都市言情 > 八零年代军婚,作精女配甜又媚 > 八零年代军婚,作精女配甜又媚 第26节

八零年代军婚,作精女配甜又媚 第26节

<<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>>
    第27章 发现美的眼睛
    所以只有夏可晴她们问了,她才搭句话。
    李芬神色尴尬,“要不,我还是不买了,我家里还有衣服穿。”
    同宿舍四人中,就属李芬最窘迫。
    夏可晴看过原文,知道李芬夫妇两人都是勤快的人。
    李芬的男人洪有良勤快有手艺,带着孩子跟媳妇一起进城读书,他也没在家闲着,就在路边支了个摊子。
    这个年代经济刚刚开始复兴,摆摊赚的一点都不少。
    可这些钱大半都到不了他们的口袋,得每个月定时汇给远在老家的婆婆陈红花。
    李芬婆婆陈红花是个狠角色。
    她中年守寡,独自养大了三个孩子,李芬的丈夫洪有良是长子。
    洪有良有一个姐姐,一个弟弟。
    可婆婆陈红花偏宠小叔子。
    当初李芬跟小叔子洪有才一起参加高考,陈红花就在村里跟人说闲话,说她不自量力。
    结果她考上了,小叔子洪有才落榜了。
    陈红花被落了面子,差点把李芬的录取通知书扔进炉灶里面烧了。
    是洪有良发现了,拼命保了下来。
    为了保住李芬的录取通知书,洪有良的一只胳膊严重烫伤,伤疤面积很大,还丑。
    李芬对他心怀愧疚,所以就算考上了大学,也没想过跟洪有良离婚。
    但为了读书,夫妻两人只能许诺每个月给家里寄钱。
    一旦哪个月晚了,或是没汇款,陈红花就能从老家赶到省城来。
    陈红花一来,对李芬一家三口来说,简直就是灾难。
    夏可晴有幸从原主的记忆中见过陈红花一次。
    也就是那次,陈红花在宿舍楼下闹起来,闹得鸡犬不宁。
    李芬才不得已跟同宿舍的室友提起她的家人,以及一部分家务事。
    要不然夏可晴也不会知道这些事情。
    她摆了摆手,“芬姐,今天的衣服我买单。”
    李芬想都没想就拒绝,“这怎么行?”
    “无功不受禄,我怎么好意思白白要你的东西?”
    何小兰立即说道:“就是啊,我自己花钱买,反正这个月快要到月底了,到时候没钱了再跟我爸妈要。”
    夏可晴无奈,这可真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。
    赵娟则说:“她们说得对,我也不用你花钱,我有钱。”
    夏可晴假装不高兴,“不是说好了你们支持我吗?怎么?我只是送你们一人一套衣服你们就推辞?以后是不是我说点什么,做什么决策你们都不听我的?”
    三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顿时一脸为难。
    夏可晴笑着说道:“我也不白送你们衣服,我要你们穿上我搭配的衣服回学校四处去转,给我多吸引一点顾客。”
    赵娟和李芬对视一眼,何小兰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,她嗔了夏可晴一眼,“还是你的鬼点子多!”
    “我明白了,你不就是让我们给你当活广告吗?”
    夏可晴勾起唇角,“是啊,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    “你们说,这笔钱我该不该出?”
    夏可晴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直围绕着赵娟转。
    不得不说,赵娟的身材真是绝了。
    标准的模特身材,九头身,腿特别长。
    有一种脖子以下全是腿的既视感。
    就她这种身材,套个麻袋都好看。
    赵娟本人也有一些时尚敏感度。比如她的上半身是浅色系,下半身就是深色系。只不过受限于这个年代的设计比较单一,所以看上去没有十分时尚。
    简单来说,衣服没什么看头,身材简直绝了。
    四人之中穿搭最随意的就是李芬了。
    但夏可晴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。
    没有哪个女孩子不爱美。
    李芬身上穿的是军绿色的衬衣以及深蓝色的直筒长裤,是典型的上一辈五六十年代的穿搭,但李芬的这件衬衣腰身明显是修饰过的,裤脚也稍稍收了一些,就显得时髦贴身多了。
    由此可见,李芬也是有一些审美底子的。
    夏可晴给她挑了一条深色的小脚裤,一件深绿色的衬衫。
    她们四人之中就属李芬肤色最黑。
    而绿色显白。
    李芬一换上这身衣服,整个人的气场都变得不一样了。
    何小兰由衷赞美道:“芬姐,你以后都这么穿,这么穿太好看了!”
    赵娟也点头,“确实令人耳目一新。”
    李芬反倒不好意思,她摸了摸身上的衣服,“我还是换下来吧。”
    她默默把衣服换下来,拿在手里摸了摸,皱着眉神色犹豫。
    夏可晴知道李芬的难处。
    但他们交情不深,有些话不能直说,她只好继续给另两个室友挑衣服。
    她给何小兰挑了一条细腰带的衬衫裙,腰带从视觉上能有效提高腰线的位置,凸显她的身材比例,拉长腿部线条。
    赵娟身材底子最好,夏可晴给她挑了一条垂坠感极好的裤子,有一种后世阔腿裤的既视感,遵守下紧上松,下松上紧的规则,她的上衣是一件相对贴身的细毛线织成的毛衣。
    何小兰兴奋地比划,“咱们这样回学校,她们不得疯了?”
    “完了,我觉得咱们准得发财!不发财没天理了。”
    夏可晴也对自己的审美很有信心。
    每个时代都不缺时尚敏锐度高的人,以及天赋异禀之人。
    夏可晴其实不是这种人,她对时尚一知半解,但她喜欢买衣服,喜欢打扮自己,而且她见得多。
    后世信息大爆炸,就算不懂穿搭也会因为耳濡目染知道一些穿搭规则。
    按照那些时尚达人践行的规则来,基本上错不了。
    这就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好处了。
    她又不傻,有这种好事还能不要?
    何小兰好奇地问夏可晴,“可晴,那你自己呢?你给自己也搭一套?”
    夏可晴笑着点头,给自己搭了一套蓝色v领的类似雪纺材质的衬衫,一条浅色牛仔裤。
    她肤色白,身高虽然不高,但比例也不错。
    这一套穿着看上去格外清新漂亮,一双腿笔直纤细,亭亭玉立。
    三个室友纷纷夸她,特别是何小兰,“啧!真羡慕你啊可晴,你用的是什么护肤品,怎么把皮肤养那么白的?”
    原主的肤色是天生的冷白皮,因为要读书,所以农活儿干得少,肤色自然白净。
    如今离家念大学,更是捂得白。
    但人不能太凡尔赛,夏可晴想了想,“回去我教你们几个养皮肤的方子。”
    三个室友的神色都有些兴奋。
    都是年轻的姑娘,谁能不爱美?
    原本一直嗑着瓜子的老板娘这下彻底坐不住了。
    第28章 亏大了
    她在这市场开店很多年了,自从允许开店之后她就在这开着这家服装店了,利用了一些便利,一开始确实赚了不少钱。
    但这些年,随着竞争的人越来越多,她这家店的利润也一天不如一天。
    但不管怎么说还饿不死。
    老板娘原本想着,反正她别的本事没有,这把年纪了也没什么正经单位要她,更没有别的关系,干脆就卖一天算一天。
    只要还有生意就继续开门卖。
    卖到实在卖不出去为止。
    用后世的话来说,老板娘就是摆烂了。
    但她卖了那么多年衣服,还是有一些市场敏锐度的。
    夏可晴四人身上的衣服都是她店里的,单看都平平无奇,可经这个小姑娘的手一搭配,看上去立即就不一样了,好像连质感都上了一个档次。
    如果这小姑娘能带更多的人过来买衣服,那她还缺生意吗?
    虽然她摆烂了,但是卖衣服的谁会嫌别人买的多?
    有生意还摆什么烂?
<<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>>
添加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