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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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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喏,我把肉肉切成小块,这样你们就可以吃了。”
    陈冬将那块猪肉放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,小心地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分割成适合狸奴吃的大小。
    “你们的阿娘哪里去了?”
    他揉了揉它们一边吃肉,一边动得欢快的小脑袋。
    “喵。”
    一声不似方才软糯的叫声从枯树叶中传来。
    她的毛色为浅黄中又糅杂了均匀的黑色,是一只长得极为漂亮的三花。
    这是小狸奴的妈妈。
    陈冬是一个夜晚发现这几只狸奴们的。
    他的父母亲总是会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不断,他很讨厌听到他们争吵。
    每当这时候,陈冬便会独自出门,绕着巷子胡乱徘徊。
    巷子的尽头,有叫声传来。那是一只漂亮的狸奴,就是有些瘦。
    陈冬撕了一块手中的炙猪肉扔给它。
    它却只叼不吃。
    陈冬好奇,便跟着这只狸奴,一路跟进了树林,原是它将炙猪肉都留给它的孩子吃。
    狸奴尚小,有两只竟还要吵闹着喝奶。
    可它都瘦成这样了,哪来的奶水。好不容易叼来的炙猪肉,也不舍得吃,全都丢给孩子吃。
    陈冬大手一挥,将手中所有的炙猪肉都厮成小块,丢给了它们。
    看着小狸奴一点一点地啃着炙猪肉,那只大的也尚能分到两块。
    他开心。
    狸奴尚且能这么疼爱它的孩子,可他的阿娘呢......
    全将心思放在了阿爹外头的那些人身上,日日猜忌。
    自此,陈冬每日都开始喂狸奴。夜里不好总跑出去,便只能白日去喂。
    可他如何拿到那些多余的炙猪肉,阿爹最喜欢斤斤计较。
    若是阿娘也知晓他拿炙猪肉喂狸奴,定是会不高兴的。
    阿爹与阿娘,总是会为卖给食客们的一点点炙猪肉的份量不对,便开始吵架。
    早些时候,阿娘的秤是准的,被阿爹骂了几顿后,阿娘的秤也开始不准了。
    若是被阿爹知晓,做好的炙猪肉变少,定是又要骂阿娘了。
    可大狸奴与小狸奴不吃东西,一定会饿死的。
    陈冬想了想,既然拿不了炙猪肉,那便拿未做之前的生肉吧。
    只割一小点,应不会被察觉吧。
    这一月来,这几只狸奴被陈冬将养的很好。
    大狸奴长了肉,小狸奴的肚子也圆滚滚的。陈冬揉它们的肚子时,还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。
    “谢大人,好漂亮的三花猫!”
    沈雁回瞧着那大狸奴亲昵用脑袋去蹭陈冬的手,激动地攥了攥谢婴的衣袖。
    它的脑袋上是白毛,虽非家养却纯白如雪,打理得很干净;身上杂以玳瑁的纹路,黑黄相间,错落有致;尾端纯黑,长而蓬松。
    “雁雁,喜欢狸奴吗?”
    “有人会不喜欢狸奴吗?”
    “那便聘一只回家罢。”
    陈桂芝惊讶地注视陈冬与那几只狸奴的熟稔模样。
    “好啦,我该回去了,明日我再来看你们罢。”
    陈冬不舍得碰了碰每一只狸奴的脑袋,收起自己的小刀,飞快地跑了。
    “是我太疏忽冬儿了。”
    陈桂芝的眼角滚落下泪水,“他竟孤单得跑来与狸奴作伴......就连家里开了炙猪肉铺子,他也不敢明面上多拿,只能摸黑起早,跑来‘窃’。”
    她从前太过依赖自己的丈夫。
    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。
    “我逼你嫁给我了吗?难道这不是你自己选的?”、“既然说爱我,为什么能不能相信我?”、“难道我没有自己的事吗?你以为我魏勇像你一样,成日都这般闲?”、“如果你爱我,你就该原谅我。”、“你若是要这般想,我也没有办法。”......
    这些话像是咒语一样,日日萦绕在她的脑海里。
    让她忘记了,自己从前也是个快乐自信的姑娘,而非丈夫的附属品,让她日日将心思放在了丈夫身上。
    “陈姨,与狸奴作伴,也不是件坏事......”
    沈雁回用胳膊肘了肘谢婴,朝他眨了眨眼睛,“谢大人,您说对不对?”
    “知晓你想要。”
    *
    十二月初二,黄道吉日。
    适合聘狸奴。
    院中石桌上摆着的水仙开了。
    花瓣轻薄如蝉翼,茎如玉带,蕊如点金。
    “我的字,是真丑。”
    沈雁回实在用不惯毛笔,就连沾墨汁都沾不明白,多则洇墨,少则看不清写的是什么。
    这是她第十次将写好的纸张团了球。
    沈雁回趴在石桌上长叹一口气,“谢大人,您帮我写吧。我这字也太丑了,软绵绵她一会儿都不愿意进我家门了。”
    她强烈希望哪个大发明家立刻发明签字笔。
    软绵绵是沈雁回翻看了不少的书,给狸奴精挑细选选好的名字。
    她打听过了,那些聘了狸奴的人家,都给它们用心地取了名字,什么“四时好”、什么“尺素”,实在是雅,大雅!
    她将谢婴珍藏的几本书翻了一遍,最终取名——软绵绵。
    “神示格,宗祧燕。人民悦,祉福正绵绵。”
    沈雁回希望狸奴福祉绵长不觉,又因她的皮毛实在太过柔软。沈雁回一拍脑袋,再加个“软”字。
    也是大雅!
    “沈小娘子,这‘软绵绵’真是你翻了这么多书找出来的?”
    明成在一旁帮沈雁回磨墨,“你取出的名字感觉像呼吸那么简单。”
    “难道要我给软绵绵取名来福?”
    沈雁回狠狠扫了明成一眼,“鄙人不才,实在取不了这样的大雅之名。”
    “来福怎么了?嗯?来福招你惹你了,你竟这样说来福!怎么了!来福有福气!”
    明成气得将墨块往身边一丢,不磨了!
    “是是是......”
    沈雁回又拿了一张纸,“有福气得让它以为自己是只鸽子,而非鸢鸟。”
    她原本以为是什么特色品种的鸽子,又被明成喂成了肥鸡。后来她有时无趣,站在明成身旁仔细地瞧了瞧这几只“鸽子”。
    首昂扬,喙尖锐,目光锐利。尾羽褐色且修长,爪尖锐。
    谁家的鸽子长这样!
    “当鸽子怎么了?当鸽子怎么了!咱家来福,来财,来旺......就乐意当鸽子,当鸽子有福气,当鸽子不用整天去狩猎挨饿!”
    明成在一旁上蹿下跳反驳,“大人,您看看沈小娘子,她说来福的坏话......”
    “来福,也确实该适当减减肥了。它站在本官肩上,如千斤坠顶。”
    “......”
    呵呵,善变的谢大人。
    从前在汴梁时,还总夸来福有福气,眼下来了青云县,就千斤坠顶了?
    “谢大人,您过来帮我写罢。这纸张买来贵,也太浪费了。”
    沈雁回欲再下笔,想了想纸的价钱,咬了咬牙,不动了。
    “你聘狸奴,如何我能帮你写,这岂不是不够诚意......我教你。”
    桌上的水仙之香不足以掩盖壶柑的香气。
    “你这般握笔,自然是写不好。”
    谢婴的轻抬起沈雁回的右手,“你且用中指与食指轻轻夹住笔杆,再用拇指按压,小指轻撑。”
    他的指节修长,轻轻地调整着沈雁回的握笔姿势,似能洞察她的内心。
    温热的呼吸萦绕她的耳边,那一处小茧又再次磨过她的手背。
    痒。
    待一整张聘狸奴的契书写好,沈雁回整个人都熟透了。
    “雁雁,凤姐儿点好香香了!雁雁什么时候......”
    沈锦书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双眼,却透过指尖的缝隙悄悄往外瞧。
    “什么时候拜西王母娘娘呀......”
    她嬉笑地说出了这几个字。
    “就,就眼下吧!”
    沈雁回从谢婴的怀里慢慢挪了出来。
    陈莲与沈丽娘备好了香台,放了些糕点果子与冬梨。
    沈雁回接过沈锦书点好的细香,朝着西方败了又拜,而后将烟雾袅袅的细香插入香台上的香炉之中。
    这便是已经拜过西王母娘娘了。
    “雁雁,聘礼我帮你拿,好不好?”
    “好......好的。”
    沈雁回飞速地收起写好的聘书,一路飞奔在谢婴的前头。
    谢婴在她身后晃了晃手上的聘礼。
    聘礼吗?
    是个好东西。
    作为今日的奔跑健将沈雁回,她从桃枝巷飞奔到竹枝巷,只用了一刻。
    就是谢婴这什么速度,也跑这么快!
    好在脸上的红晕已经被气喘吁吁与汗水替代,她大可以哈哈几声,说两句“可把我累坏了,哎唷,把我脸都跑红了,有些热呢。”
    此乃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典范。
    谢婴就这样看着沈雁回做戏。
    笑。
    陈桂芝已经替陈冬将那几只狸奴给聘回了家。只是沈雁回见着狸奴,实在是走不动道,便与陈桂芝与陈冬商量着,从他们家聘一只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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